各位农村党支部书记: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从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角度出发,始终保持了对违规违法用地的高压态势,并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处罚措施。特别是从去年以来,借助卫星遥感影像执法,能准确监测到1平方米以上地物面貌的变化情况。先进执法手段的运用,已使违法占地无处藏身。
面对现实,我们寿光的土地执法形势不容乐观,农村土地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一些基层干部群众的传统思维观念仍没有转变,乱占滥用、粗放利用、浪费土地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有的基层干部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意识淡薄,思想深处对土地保护还不够重视;三是个别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权大于法”,“以租代征”、越权批地、违规流转集体土地及私下与企业、个人签订用地协议等。
保护土地资源、杜绝违法用地,既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共同学法、共同守法、共同执法、共同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农村党支部书记处在保护土地的最前沿,既有保护土地的天然优势,又有保护土地的神圣责任。希望各位农村党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带领干部群众依法依规用地,千万不要再“以身试法”。在此,向各位农村党支部书记郑重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纠正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思想上的错误用地观念,进一步增强保护土地、依法用地意识。
二、加强对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巡查监督,落实好农村干部的监管责任,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把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让人民群众不因为违法用地查处不及时而受损失。
三、要守土有责,切实避免自身违法。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集体土地出租、租赁或转让他人用于非农业建设;不能以“新农村建设”为名,搞违法占地建设。
四、加强宅基地管理。凡是村民建住宅,支部书记要先把好第一关,到国土资源部门了解选址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要按法定程序报批,坚决不准未批先建。未经批准擅自扩村建设住宅的,一律拆除复耕。民房建设取得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取得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用地手续后,方可建设。
五、积极配合做好本村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要支持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依法拆除违法占地建设,做好解释工作,降低执法成本,防止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
六、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监督村民依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保护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矿、取土。
七、发展规模化养殖小区,不能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的,必须在动工前到畜牧、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我们十分理解农村用地的紧张状况,会尽力满足各村合法合理的用地需求,但坚决反对违法用地行为,并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新发生违法占地的村,今后在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时,实行“一票否决”,并对负有责任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但存方寸土,留与子孙耕!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一起行动起来,落实共同监管机制,坚持科学合理用地、依法依规用地、切实保护土地,为我们的子孙后代和寿光的长远发展留有充分余地! 中共寿光市委组织部 寿光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