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植保机械化发展,提高病虫害防治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国家决定从2010年起实施植保机械化购置财政补贴。寿光市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补贴范围:寿光市。 二、补贴对象: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农业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 三、补贴机械类型: 机动喷雾喷粉机、喷杆式喷雾机、风送式喷雾机、烟雾机、电动喷雾器、杀虫灯。我省具体补贴机械类型见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简称农机办)公布的《山东省2010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四、补贴标准: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规定,全省植保机械补贴执行定额补贴,大约是购机金额的30%,各种机械的具体补贴金额见《山东省2010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也可咨询市植保站或农机办。寿光市植保机械购置补贴分配资金为10万元,6月30日前完成补贴工作任务。 五、补贴程序: 1、申请。购机农民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到寿光市农机局办理申请。不明事宜可咨询寿光市农业局植物保护站或农机局或者直接与经销商联系。 咨询电话:植保站5192199 农机局5203020 经销商:5566501 15863636352 2、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农机局与购机农民签订《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份农机局留存;一份交购机农民留存;一份购机时交供货商。 3、购买。持《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可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任一植保机械经销商或生产企业购买。交款时将减免补贴金额。 为确保所购机械质量可靠,请保留发票,并记下经销商和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以便发现问题时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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